私隐政策声明 1. 本会的政策 本会非常重视对本网页使用者私隐的保护。此私隐政策声明解释了本会保护私隐的作法。 本会承诺在收集、存储及传输个人资料时,尊重阁下的私隐。
2. 个人资料的收集 阁下在申请接通本网页某项资讯或服务时,可能须登记、付费及/或提供个人资料。拒绝提供个人资料,可能导致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不能处理有关的要求。每次阁下提出查询或回应给本会,均需要阁下出示个人资料,再由本会将其记录并加以核对。 本网页在其他业务的一般运作中也可能收集个人资料。本会会记录阁下对本网页的使用。记录显示出阁下在域名伺服器地址部份的电邮地址及访问过的网页。本会仅凭参阅域名伺服器地址而收集涉及使用者人数和类型的综合资料。本会用此资料就本会网页的使用情况备制一般的统计资料。
3. 个人资料的使用 本会可能将个人资料用作下列主要用途: · 处理阁下的申请或服务登记、订购、查询或回应 · 纳入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资料库 · 将联络及业务详情提供予查询人士 · 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的运作 · 推广服务 · 依照香港境内外适用法律的规定作出披露 · 核数 · 追讨拖欠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的款项 · 其他相关目的 本会可在香港境内外地方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4. 向第三方披露 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有责任对所持有的个人资料保密,但也可能将该等资料提供予:向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提供与本会业务运作有关的服务或意见的任何人士、代理、顾问、核数师、承办商或服务提供商 · 任何对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有保密责任的人士 依据香港境内外适用法律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须向其作出披露的人士 · 任何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业务运作的实际或建议的受让人或参与人 有些服务可能涉及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或者其他联络资料及业务详情。收款时,支付资料也可能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阁下还应注意,私隐政策声明所述的保护私隐的作法并不适用於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已转移予第三方的资料,而本会就该等第三方对是否保护私隐不负责任。
5. 推广 本会可能会不时透过传真、电邮、直接邮递、电话推广及/或其他通讯形式向阁下直接推广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的产品或者服务。阁下可以选择不接收该等推广材料。 为了尽享本网页提供的各项服务,本会鼓励阁下接收此类为 阁下特别准备的推广材料。
6. 超文本连结 此私隐政策声明仅适用於本网页。如果阁下连接任何广告或者连於另一个网页的超文本连结,阁下将离开本网页而连往另一网址。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对保护阁下的私隐、个人资料及阁下受曲奇档案影响等概不负责而阁下应参阅该另一网址的私隐政策(如有)。
7. 曲奇档案 有些网页用曲奇档案按使用者互联网浏览器发往伺服器的资料来跟踪或者修改使用者与网站的交互作用。这些曲奇档案可在使用者的个人电脑中永久储存。本网页亦使用曲奇档案。鉴於曲奇档案对某些应用及服务的运作具关键作用,如果阁下的浏览器停用曲奇档案,此会对阁下享用本网页有不利的影响。本会还收集本网页已览网页及使用模式的统计资料以便计算通讯量,判定本网页各部分的受欢迎程度,及取得使用者的一般统计资料并向广告商推广本网页。本会可与其分享汇总后的通讯量资料。这类资料并不将阁下按个人识别。
8. 保密 个人资料一旦以电子形式储存,将受密码保护。无论是以电子形式或是打印原件形式储存的个人资料,只能由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获授权的雇员接触。指定处理个人资料的雇员会熟悉此私隐政策声明并获告知如何履行本会对阁下的责任。
9. 在法律程序中使用个人资料 如果因任何原因包括未付费用而有必要对阁下提出诉讼,阁下明示同意,在识别身份及向阁下提出诉讼时可以依赖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
10. 保留资料 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可按上述目的需要的期间保留个人资料。本会保留为存档案的目的,无限期保留副本的权利。
11.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依据本条例,阁下有权: 检查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是否持有阁下的资料及取览该等资料 要求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更正任何关於阁下的错误的资料查明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对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做法及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的性质 香港制衣同业协进会对处理任何资料查询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12. 资料查询、疑问及投诉
凡要求查询或者更正资料及提出疑问或者投诉者,应联络我们:
电话:(852) 2959-2250 传真:(852) 81679013 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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